许昌市投资总公司2021年证券交易所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发行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具备招标条件。本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申请发行不超过20亿元创新创业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双创公司债”)发行主承销商,由其负责我公司2021年双创公司债发行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许昌市投资总公司选取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项目。
(二)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招标人2021年双创公司债发行主承销服务及债券存续过程中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方案编制、报批、备案、市场询价、发行承销、债券本息的代理兑付及其他债券存续期内的相关事宜。
(三)发行规模:拟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
(四)债券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最终期限以交易所正式批复文件为准。
(五)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六)服务期限:自投标人中标之日起至该笔双创公司债发行及偿还完毕为止。
(七)服务标准:
1、质量标准:投标人中标后所提供的服务以保障招标人顺利发行双创公司债为目的,制定发行方案,组织项目工作团队,制作申报材料,以交易所审批通过的标准为提供服务的基本标准,并负责余额包销。
2、时间标准:(1)投标人中标后,限期6月底前拿到注册批文。(2)主承销商确定后,在接到发行人发行通知后1个月内完成当期资金募集。
(八)保证金:由中标机构按发行额度的万分之一向招标人缴纳保证金。
(九)承销费用:承销费用由固定承销费用和激励奖罚费用组成。即承销费用=固定承销费用±激励奖惩费用。
固定承销费用:以投标人中标价为准。
奖罚费用:若实际发行利率低于市场平均发行利率,按照发行利率低于市场平均利率节省的成本金额的百分之十在固定承销费用基础上予以奖励;若实际发行利率高于市场平均发行利率,按照发行利率高出市场平均利率增加的成本金额的百分之十从固定承销费用中扣减,最多至固定承销费用扣完为止。
(十)市场平均发行利率:债券发行同业务品种、同等期限、相同评级等要素下的平均发行利率。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公司债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熟悉双创公司债发行程序;
(二)有熟悉有关业务规则及操作程序的专业人员;
(三)投标人具有为招标人提供建议、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源,具有充足的专业人员组成债券承销团队,具有债券承销分销、进行债券交易的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信誉、经营业绩和执业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申请文件原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日期:2021年5月28日起至2021年6月4日止。逾期未报名,不予受理。
(二)招标公告发布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将在许昌市投资总公司网站(http://fuzhuang.lstransportesarg.com/)、许昌日报上发布。
(三)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请到许昌市投资总公司网站(http://fuzhuang.lstransportesarg.com/)下载。
(四)资料提交截止日期:2021年6月4日17时,邮寄方式以收到时间为准。
(五)资料提交地点:许昌市建安大道东段财政综合大楼5楼506室。
(六)资料提交方式: 1、现场递交。递交单位介绍信原件(格式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申报资料涉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提交资料一式9份自行装订,以密封的形式并加盖公章。
2、邮寄方式。递交资料内含单位介绍信原件(格式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资料涉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提交资料一式9份自行装订,以密封的形式并加盖公章。
3、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74-2676561 传真:0374-2676539
附件:2021年证券交易所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发行项目主承销商招标文件
许昌市投资总公司
2021年5月28日